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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户外招牌原则上“一店一牌” 楼顶不得设置招牌

类别:户外救援 日期:2019-2-20 23:19:05 人气: 来源:

  原标题:户外招牌原则上“一店一牌” 《长沙市户外招牌设置导则》下月起施行,明确十种设置户外招牌的区域或情形

  长沙晚报7月26日讯 昨日,长沙市人民网站公布了《长沙市户外招牌设置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明确了全市户外招牌设置有关和十种设置户外招牌的区域或情形。《导则》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另据记者了解,下一步市执法局将完善配套指导文件,采用图文并茂的形式向全市各单位、商家提供一目了然的招牌设置规范要求。

  《导则》明确,招牌设置原则上实行一店一牌、一单位一牌;同一单位(门店)临多条道的,可在临每条道单位入口适合设置风格、大小一致的招牌。同一街道相邻建筑物招牌,其形式、体量、色彩、照明效果等应整体协调,不得影响建筑物原有风貌、轮廓等。同时,一楼门面招牌应统一设置在门楣上,有裙楼的商住楼户外招牌应设置在裙楼外墙面上,无裙楼的原则上只能设置在一楼。

  同时,《导则》也对建筑物户外招牌、落地式招牌、建筑物名称标识招牌、商业裙楼户外招牌、历史文化商业街区以及部分特殊商业体户外招牌的设置标准和相关安全设计要求进行了。

  《导则》要求招牌设置人作为户外招牌安全和管理的责任人,应当加强日常、检查。户外招牌出现污损、残缺等情况或灯光不亮、显示不全时,户外招牌设置人应及时清洗、维修。

  “本次出台的《导则》明确了楼顶上不得设置招牌等。”据市执法局户外广告管理处负责人介绍,全市设置户外招牌的区域包括:本单位自有或租赁的建筑物以外或建筑用地红线范围以外,建筑物玻璃门(窗)、玻璃幕墙、观光电梯内,建筑物楼顶。

  同时,还有几种情形不得设置招牌:利用室外的楼梯扶手、台阶设置;利用树木植物或绿地设置;利用城市道、公共绿地等公共空间和灯灯杆、变压器配电箱、电杆等专用设施设置;过街龙门式户外招牌;在临街户外空间摆放可移动式户外招牌;使用LED电子显示屏形式设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其他设置情形。

  据了解,2014年市执法局和市城乡规划局曾联合下发《长沙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规范》,对户外招牌设置范围、大小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在前阶段户外招牌管理过程中,发现长沙存在城市天际线的楼顶招牌、建筑物名称招牌设置不规范、建筑物玻璃内设置发光字、‘一店多牌’等问题。”市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长沙品质城市建设和“最严城市管理”的要求,原有的规范文件亟需修改完善,新《导则》的出台有利于加强监管。洪晃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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