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浙江嘉善法院西塘法庭与江苏吴江法院汾湖法庭携手,首次于诉前联合化解一起买卖合同案件。这起让原告烦恼了6年之久的跨省纠纷,乘着长三角司法协作的东风,历经3天巧妙化解。
吴江某纺织公司与嘉善的黄某素有业务往来,2014年开始,黄某便陆续向纺织公司购买坯布,但在收到货物后却未支付任何款项,金额累计达22万余元。
公司多次催讨,黄某均以各种理由支付。2020年6月1日,忍无可忍的纺织公司到吴江法院汾湖法庭起诉黄某支付相应欠款。
黄某虽在江苏吴江被起诉,但其本人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却都在浙江嘉善。黄某对欠款事实没有,但表示因常年在嘉善、海宁两地做生意,抽不出时间前往汾湖处理案件。
西塘法庭副庭长陈旻、助理王宝龙接到兄弟法院委托后,首先对案情进行了深入剖析,认为该案事实清楚,充分,同时被告黄某也认可欠款金额,具备诉前调解条件。
两地随即联系,共商调解方案,最终决定各自先做原、被告思想工作。西塘法庭从被告处着手,摆事实、说道理,为其分析案件情况及可能带来的判决、执行结果。
在的耐心下,原、被告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向汾湖法庭申请进行司法确认。这起案件从当事人向汾湖法庭提交诉状申请诉前调解到出具司法确认书,仅用时3天。
这也是自2019年10月26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人民法庭司法协作备忘录》签署以来,西塘、汾湖两家法庭跨域联合诉前化解第一案。
嘉善法院不断推动长三角示范区人民法庭的司法协作走深走实,强化诉讼事项跨区域协作办理,实现“同城效应”,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属鸡的属相婚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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