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梦大全为防治大气污染,生态,保障人民健康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国公法》《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焚烧的决定》等有关法律,现将露天焚烧行为的有关通告如下:
二、凡发生露天焚烧行为的,由生态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对焚烧责任人处以罚款;对引起火灾,尚不够成犯罪的,由门依法予以行政并处以罚款。
三、对因露天焚烧行为而发生火灾,造成公私财务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在公及公用地等范围内堆放秸秆等杂物及焚烧,造成公面损坏、污染或影响道交通畅通的,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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